文学的意识形态性问题,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学说框架之内的。根据唯物史观的原理,在社会结构中,文学处于观念上层建筑的位置。文学的内容及其社会性质,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影响,亦即文学可以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其意识形态属性由经济基础的性质所决定。这一特性,使得我们在认识文学本性时,不能仅仅把它当做消遣和娱乐品,还应看到文学具有的思想价值、精神价值和社会价值。这是我们在现实社会中讲究文学的意识形态问题、讲究文学的意识形态属性的根本目的和意义。但是,毋庸讳言,理论界中仍有一些认识,不了解理论建设时学说基础的重要性,往往简单地对“意识形态”内涵做十分宽泛的理解,形成了文化哲学基础上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按照这个话语体系,“意识”的所有产物或所有集团性的意识都是“意识形态”,在这一意义上说“文学是意识形态”,就没有了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此时的所谓文学“意识形态性”,不过是指文学具有“意识性”,完全显现不出同经济基础和社会性质的关系。因之,这场论争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实际上是要不要坚持唯物史观原理,要不要在唯物史观学说基础上认识文学本性与意识形态关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