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传统企业家在没有律师介入的情况下可以取得成功,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历程中,中国的市场经济经历从无序到有序、从乱到治的发展过程,许多企业家迅速崛起,多数人的财富积累过程充满着冒险、拼搏、艰辛、坚韧的传奇色彩,可能与知识无关,与法律无关。这也是当我写下这个“法律创造财富”题目时,可能会引起这些成功人士的非议。但是,必须要看到的是,即使是这些过去再成功的企业家在今天必然会遇到其自身经验不敷其用的情势,比如有些房地产老板在土地“协议出让”年代,靠领导批示拿地赚大钱,在近几年土地出让市场实行“招拍挂”制度,过去的经验便“失灵”了,从而只好改行。当今时代为知识经济时代,我国近十年出台的法律、法规之多如果用“汗牛充栋”来形容毫不为过,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律师在这个时代的作用尤为突出。任何法律的出台,首先表现为出现了一堆没有生命的新规则,然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些没有生命的新规则如何融入到社会生活中,从而构建出立法者所意图实现的法律秩序,演变为“活法”,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却是一件颇费周折的事情。一位好的律师就是一个社会的“死规则”演变为“活法”的催化剂,是一股促进这种演变不可或却的民间力量。西方的历史经验证明,律师越多的社会越有秩序,越有秩序的社会越有效率。一位好的律师正是法律帝国的精灵,他(她)帮助企业巧妙地驾驭规则防范风险,使企业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获取最大利益,在这一过程中,不知不觉中规则在企业那里成为了“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