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是保障社会消防安全,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秩序的有力的法律武器。国家一直重视消防工作和消防法制建设。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199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消防法,总结了1998年消防法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根据消防管理工作的新特点,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修改:1.规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原则。2.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工作的新特点,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包括改革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规定了消防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技术鉴定制度,建立了部门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了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等。3.规定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4.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的应急救援职能,加强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必要的保障措施。5.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增加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取消了一些消防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调整了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规定了消防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明确了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