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材料”涉及食品包装、餐具、厨具、食品加工机械、食品用小家电等产品,包括这些产品中能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如塑料、橡胶、金属、纸和纸板、玻璃陶瓷、竹木和纺织品等,也包括用于这些产品和材料的着色剂、印刷油墨、黏结剂等辅助材料。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材料中的某些化学成分可能迁移到食品中而随之被摄人人体,影响到人类健康。因此,控制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卫生质量,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受国内外关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对食品安全建立了较为全面而严密的法规体系和市场准人制度。相形之下,我国的相关国家卫生标准和法规严重落后和欠缺,而国内众多生产企业更是对有关法规和限量指标缺乏了解。近年来,我国出口的餐具、厨房小家电等因不符合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法规标准而屡遭通报和禁止入境、退货或销毁处理,不仅相关企业经济利益受损,也对“中国制造”的声誉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加强对国外相关法规和政策的了解和研究,可为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也是广大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迫切要求。欧盟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发展,至今仍在不断修订和完善。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研究中心会同有关专家翻译出版了《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法规实用指南》一书。该书汇集了2005年之前欧盟食品接触材料的11项法规和指令,以及有关指南和政策综述。此后,欧盟又有一系列新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和指令出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对之前发布的指令中的限量指标和要求进行修订。因此,生产企业和有关执法部门都应该及时了解这些新要求。 在欧洲,还有一个属于欧洲理事会的组织——“社会和公共健康领域的部分协议”,该组织建立于1959年,目前共有l8个成员国,包含了西欧、北欧的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瑞典、芬兰等发达国家。这个组织专门为与食品接触的各类材料和制品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综述》,通常包括决议和技术文件,决议包含对某类食品接触材料的规范,技术文件主要是关于决议的使用指南,以及生产时允许使用的化学物质及其限量指标清单,各种材料及产品的良好生产规范(GMP),检测方法及测试条件指南等。这些《政策综述》也经过了多次修改并再版。根据欧洲理事会的意见,这些决议应被“国家政策制订者考虑纳入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国家法规的声明,以使这些法规在欧洲层面上协调一致”;而“部分协议”成员国为我国出口欧盟的主要市场,其政策尤其是限量指标等要求应为我国相关部门和企业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