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实而言,我这一生学的是法律,教的是法律,用的还是法律,虽然兴趣旁及领域较宽,但基本上是一个地道的“法律人”。按照常理,我这次本应为《法学文选》的面世感到格外的高兴,然而却思绪翩跹,百感交集。像我们这些新中国第一代的法律人,原本是可以为法制建设和法学事业有所作为甚至是大有所为的,但在前三十年那个“特殊的年代”里,万事起波澜,民主陵夷,法制荡然,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直至“四人帮”被粉碎,“左”的思想体系被炸开,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经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重新端正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立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将全国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才得以重获生机,成为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