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问题是横亘在中日两国之间敏感而复杂的问题之一,如何落实两国政府领导人已达成的政治共识——共同开发,合理制订具体方案,是摆在中日两国学者间的重要课题。而合理公平处理东海问题对于两国获得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能源资源、构建与发展两国战略互惠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研究东海问题是很有现实必要性的。同时,东海问题涉及国际法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一些理论基础概念,因此,从理论上阐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尤其是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制度也是有理论意义的。为此,本书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东海问题的由来与争议概要。本书指出,迄今为止,关于东海问题引发的争议大致经历了潜伏期、沉默期、凸显期、缓和期和进展期五个发展过程,并指出了在各个发展过程的特点。作者认为,东海问题引发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对海域划界适用原则的认识与理解分歧、对钓鱼群岛的主权归属争议及其在划界中的地位与作用、对冲绳海槽的构造及其划界中的作用等方面,虽然两国关于东海问题的磋商已进行了十一次,但双方对上述问题的争议分歧依存,近期显然无法作出缔结东海问题的最终划界协议。第二,东海问题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考虑到两国对涉及东海海域划界认识与理解的对立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制度的属性方面,为此,作者首先从四个方面论述了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制度的区别与联系,指出它们是两个不同而独立的制度,不能替代,尤其在海底资源的开发上面,应适用大陆架制度确定界限,专属经济区不能对抗大陆架制度。其次,分析了国际社会在海域划界上的实践与发展趋势,指出,日本主张的“中间线”或等距离原则不是国际社会划分海域界限的一般规则,只是一种便利的方法,且日本设定的“中间线”是以钓鱼群岛为基点划定的,是中国无法承认与接受的,而公平原则+关联情况才是海域划界应适用的一般规则。第三,东海问题解决方法与临时措施。从国际法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角度,指出了解决东海问题的方法——和平方法,并指出了运用和平方法解决争端的依据。同时,考虑到两国关于东海问题划界争议的主张、态度对立而尖锐,要缔结最终海域划界协议很难,所以,作者论述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临时解决海域划界争议的方法与依据,并提出了四个临时措施与实施共同开发的具体方案。最后,论述了中日关于东海问题的最新成果——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内涵与发展前景。第四,日本在东海问题上的政策与法制。作者系统概述了东海问题引发后日本针对海洋问题(包括东海问题)的对策与法制内容,并指出,日本已构建了完善的海洋战略与海洋体制,主要体现在,设置了管理海洋事务的机构——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制定了《日本21世纪海洋政策建议书》、《海洋政策大纲》、《海洋基本计划》、《海洋基本法》、《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等;同时,论述了上述海洋政策与法制的主要内涵,以及对我国的影响。第五,以东海问题为契机中国海洋政策与法制完善研究。在系统论述了我国的海洋政策与法制内容后,作者认为,对于海洋地理相对不利、今后将广泛依赖海洋的我国来说,应以东海问题为契机,在海洋政策与法制上予以完善,并提出了完善海洋法制与应对东海问题的具体对策建议。最后,作者认为,中日两国应继续平等地展开磋商,公平合理地解决东海问题引发的争议,切实推进共同开发制度,包括推进初步成果实施,加强合作,为稳定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