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永禄,男,1963年5月出生,浙江省金华市人,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一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1986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后留校任教,1993年9月调入上海交通大学,1996年10月至1997年5月为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2007年6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毕业;出版了《票据诉讼实务》、《诉讼法新论》等专著及主编、参编教材二十余部;在《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学》、《法律与政治》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曾获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师一等奖及第一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