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依法行政就是依照法定的规则进行行政活动。我国在教科书上提出依法行政应当是20世纪80年代初。90年代末,国务院第一次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行政机关进行自我依法行政教育具有奠基性意义。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具有决定性意义。十七大报告,将“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新成效”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再次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到了时代的最前沿。200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又一重要举措。公务员是推行与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多了解一些依法行政的原理、制度和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是构建法治政府的必然选择,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