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宪政建设》内容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的历史必然性;依法治国的内涵;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宪政等。民主、法治、人权和宪政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争民主、求解放、搞建设、图发展、谋幸福的长期追求。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应当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和法治国家。这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者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强盛、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重要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宪政就是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前提,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本质特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以执政为民、尊重保障人权和实现人的全面解放为宗旨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