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由张建华、齐小秋编写。《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家为依法防治艾滋病,专门制定的第一部针对单一病种的行政法规。为了解《条例》所设定的有关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实践性,进一步研究提出健全完善{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法制司和研究中心与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政策法规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组织了对《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內容:此次评估选择了《条例》具有代表性的五项主要制度:(1)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度;(2)宣传教育制度;(3)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4)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制度;(5)安全套推广使用制度。 对上述五项制度分别提炼出每项制度的三个关键点,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估:(1)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该项制度的理解和认知水平;(2)该项制度的设计是否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3)制度的施行对艾滋病防治和社会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