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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

定 价:¥68.00

作 者: 孙国华 主编
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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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02195011 出版时间: 2009-01-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522 字数:  

内容简介

  本书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的框架,即:三大部门群(公法、私法、社会法),五大基本部分(宪法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和诉讼法),和适应当代的发展而分化或组合而成的五个新部门(财政金融法、环境保护法、经济法、婚姻家庭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我们认为,按照这种思路来认识和划分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部门,符合法律发展的规律,符合法律调整方法越来越丰富、细化,各种不同调整方法的联系也越来越紧、整体化越来越强的趋势,有利于我国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也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有学者指出,自1978年年底以来,经过29年的探索与实践,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与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中国的法治建设也不断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到2008年10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法律230余件,国务院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6001余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③从总体上看,这些法律法规肯定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利的法治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既立足本国国情,又深入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和借鉴国外法律制度,博采众长,兼收并蓄,做到择善而从,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对此,在本书各章中,多位作者均有积极而有益的探索,相关内容,不一而足。本书还对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的各个部门及其相互关系,作了简要的阐述。由于各个部门法学的专家在一些具体理论问题上仍有某些不同的看法,在这些问题上本书主编尊重各该章作者的观点,未作也不宜作过多修改,这就留给读者去辨别、评论了。

作者简介

暂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和性质
第一节 法律体系的术语和概念
一、法律体系的术语
二、“法律体系(法的体系)”的概念
三、立法体系(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与法的体系的区别
四、一种混合法的体系与立法体系的观点
五、几点建议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近似的概念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阶级、社会本质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系归属
一、法系的概念和归类
二、我国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有悠久的制度关联史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
第五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点
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
二、反映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三、追求体系内在的和谐统一
四、从当代中国的物质生活条件出发
五、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不断完善的体系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过程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过程概述
一、新中国法律体系雏形形成时期
二、法制建设缓慢、曲折直到停滞的时期
三、社会主义法制遭受严重破坏,法制建设完全停止时期
四、法制建设的恢复和大发展时期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的标志
一、社会主义法律正在逐渐获得应有的权威,依法治国方略业已确立
二、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局部问题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的重大意义
一、使立法有了较好的基础
二、使法的实施有了依据,依法治国方略更加落实
三、使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能在已有的基础上,更有针对性地进行
四、有助于国家间的司法协助与合作,促进国家间的法律文化交流
五、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我国政治文明程度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一、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密不可分,互相促进
三、正确处理法律体系与其他社会调整系统之间的关系
四、肃清封建专制主义残余影响
第五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前瞻
一、更加注重法律创制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更加注重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
三、将长期体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哲学基础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基础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学基础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以人为本原则
第二节 上下有序原则
第三节 内外协调原则
第四节 动态均衡原则
第五节 公平与效率辩证统一原则
第六节 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五章 公私法的划分和法的内在结构
第一节 公私法划分的历史
第二节 公法与私法划分的根据
一、利益说
二、主体说
三、权力服从说
四、综合说
第三节 明确公法与私法划分根据的重大理论、现实意义
一、公私法划分反映着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具有普遍的意义
二、社会主叉国家包括前苏联,也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三、公法的私法化与私法的公法化问题
四、公私法划分与政治国家——市民社会的秩序均衡
五、认识公私法划分的根据和意义。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六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
第一节 法的部门的概念和划分法的部门的意义
第二节 关于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的争论
第三节 划分法的部门的依据和标准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
一、三大部门群的划分
二、五大基本部门和分化组合的部门
第七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宪法部门
第一节 宪法部门与宪法典的区别与联系
第二节 宪法部门的调整对象和违宪责任
第三节 宪法部门的形式渊源
一、宪法典(宪法修正案)
二、与宪法相关的法律
第四节 宪法部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关于宪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
二、关于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问题
第五节 法经济学视角的宪法与宪政
第六节 宪法部门的完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
第八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部门
第一节 我国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和调整功能
一、行政法的概念
二、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第二节 我国行政法的立法体系(形式渊源体系)
一、行政法的基本内容
二、行政法的法源(形式渊源)
第三节 我国行政法立法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行政法理论有违法源基本理论
二、现行行政法理论有违宪法、组织法的规定
三、当今行政法理论割裂了法律体系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法立法体系的重构
一、承认"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源地位
二、承认不成文法的法源地位
第九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民法部门
第一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第十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刑法部门
第十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的诉讼法部门
第十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的婚姻家庭法
第十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的经济法
第十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的金融法
第十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第十六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的环境法
第十七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的形式渊源体系
第十八章 法典编纂与法律汇编
附录:中外法律体系比较国际学术研计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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