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讲述了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典型特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社会保障立法的理论基础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权的个人自由和社会公平双重价值取向与社会保障立法原则的确立;架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既要在宏观上理清整体框架思路,又要明确具体方案的现实选择;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架构可以分为基本社会保障、补充社会保障与其他社会保障三个层次;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主体和社会保障权是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要构成要素。在实践中,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保障主体存在诸多问题,而社会保障权则可以在人权、宪法、普通法三种不同语境中以不同的权利形态存在。社会保障法律责任具有多义性特征,既包括积极责任也包括消极责任。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社会保障积极责任的关键在于廓清不同主体的责任范围,而社会保障消极责任的目的在于突出法律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