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的说明
第一章 总则
【本章提要】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调整范围]
第三条 [突发事件含义及分级标准]
第四条 [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原则和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
第六条 [社会动员机制]
第七条 [突发事件应对分工]
第八条 [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突发事件应急办事机构]
第十条 [公开原则]
第十一条 [比例原则]
第十二条 [征用财产与补偿]
第十三条 [时效中止与程序中止]
第十四条 [武装力量、民兵参与应急]
第十五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十六条 [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监督]
【学习参考】
一、关于国外突发事件分类标准的分析
二、关于国外应急管理体制的分析
三、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办事机构的分析
四、确立比例原则的重要意义
五、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紧急征用补偿的规定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本章提要】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
第二十条 [安全防范]
第二十一条 [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 [单位预防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高危行业企业预防突发事件的义务]
……
第三章 监督与预警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附录一 典型案例解析
附录二 国家应急预案
附录三 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