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1年被国家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3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评定为首届“全国十名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被北京市评选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而纳入“百人工程”;1997年被国家人事部评选为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而纳入“百千万人才工程”;1999被教育部评选纳入“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1年被纳入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出版个人专著和论文集16部,主编专业著作近百部,发表论文500余篇。主持或参与主持国(境)内外科研项目40余项。论著和个人曾30余次获得国家级、部委级或院校级奖励。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中国区际刑法、国际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