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正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国破产法论坛执行副主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长期从事破产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新破产法实施后,先后担任了北京丹耀房地产有限公司、新疆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天坛地毯集团公司、中国华冠农业工程开发总公司等数十家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负责人。著有《(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与问题》(当代世界出版社)、《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欣新教授共同主编《破产法论坛》第一辑、第二辑、第三辑(法律出版社)。张兴祥。美国耶鲁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曾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作多年,从事《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多部重要立法、文件的起草、研究工作,独著《中国行政许可法的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行政法合法预期保护原则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等。现在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负责中国公共政策研究的法律顾问,研究、分析有关中国的经济管理与金融改革,多年来一直参与有关破产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重要法律的立法、司法解释起草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