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的目标读者群以法学专业及经管专业本科生为主,同时可作为法学及经管专业研究生、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商事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全面研究与学习破产法的参考读物。《破产法》以我国2006年《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主要依据,结合主要发达国家最新立法实践,对破产法基本制度与理论作了系统的梳理。《破产法》对破产法制度与理论中容易产生误解的问题都作了明确的阐释,使读者能够形成清晰的认识。例如,《破产法》明确提出,破产程序的启动均表现为某种具体破产程序的启动,而破产宣告仅意味着破产清算程序确定性地进入了实质性清算阶段。基于教科书的特有属性与写作要求,作者舍弃了大量的理论分析内容,使《破产法》在体现应有的学理性的同时消除不当的“过度分析”问题。在基础知识点之外,基于破产法的实践性特征,《破产法》还为破产司法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基本思路与方法,从而兼顾了实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