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爱民,男,1970年生,河北晋州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中欧信息社会项目”高级咨询专家(2007年11月),重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科带头人、广西知识产权法学会会长。研究领域:社会信息化转型法律问题和知识产权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信息立法问题研究”以及其他社科项目近10项。已出版著作10佘部,发表论文60余篇。曾参加联合国电子订约公约起草工作(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组第四十届大会中国政府代表团顾问,2002年10月,维也纳);参加我国第一个电子交易条例《广东电子交易条例》的专家鉴定与修改工作;参加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专家征询工作并出具专家意见;受商务部邀请参加《APEC隐私权保护原则》的专家论证;受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的委派参加中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讨论会(电视电话会议,2004年11月30日北京-华盛顿);受美国商务部邀请(2005年5月28日),为APEC隐私保护框架在中国的实施提供学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