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海林,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涉外仲裁员等。邹海林研究员198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邹海林研究员1991年3月-11月在河北省雄县人民法院锻炼并曾任代理审判员,自1988年以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学研究。1992年至1993年,赴美国在Lewis and Clark Law School做访问学者,研习美国保险法;1994年5-7月,赴日本在东京大学法学院做客员研究员,研习日本社会保障法。1994年后,重点关注我国破产法的重新制定,作为“三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破产法起草工作组的成员,积极参加了破产法新草案的编订。在法学研究所工作期间,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曾任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曾兼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讲授保险法。邹海林研究员的学术研究领域是破产法、保险法、担保法以及物权法和债权法,发表诸多论文和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