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教授,1960年2月出生于湖北仙桃。1981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晋升为教授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系副主任)2005年5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为第九届、十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先后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类一等奖(两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法学教材一等奖,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九届中国图书奖、第十四届国家图书奖,第四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奖,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四届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十余个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