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敏,男,1965年1月出生,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全国知识产权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百名专家之一、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海南大学首批中青年学术骨干、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海南省法学会理事、海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理事长、海南省律师协会理事、民商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政协海口市委员会委员、海口市检察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建华,男,1967年6月18日生,河南柘城人。1985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1989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至今。1994年、2000年分别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被破格评聘为副教授,1999年成为吉林大学重点资助培养的20名文科青年骨干教师之一,并获得吉林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学一等奖。2001年被破格评聘为教授,2003年12月被遴选为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是法学院当时最年轻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民法典研究所所长、《当代法学》杂志社副主编、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长春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同时兼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组成员、吉林天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春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6年被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事厅评为“吉林省第一批拔尖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