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是为全国高职高专法律文秘专业的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专用教材。在本教材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力图使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适应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高职高专教育在理论教学上,以“必需”、“够用”为原则,在培养目标上是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因此,本教材在加强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阐释的同时,注重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其二,以工作岗位为中心设计教材内容。法律文秘专业的工作岗位,主要是从事司法机关的书记员工作,以及政府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文秘工作。为此,本教材打破了以系统传授知识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教育模式,转变为以工作岗位为中心组织教材内容、构建所需的理论知识的新型教育模式,即不求系统性,但求实用性。例如,传统的学科教育中的有关内容本教材未必涉及,在传统的学科教育中非重点的内容本教材可能作为重点知识予以阐释。其三,突出以案释理、以案释法。本教材在每节的开头都设置了导入案例,在节中的相关理论部分或法律规定部分都简要分析了该案例;在每章的结尾又设置了示范案例和习作案例,目的是进一步传授给学生分析刑事案例的方法,并以此方法强化训练,从而提高应用能力。其四,突出综合性。本教材上编为刑法,下编为刑事诉讼法,是唯——部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结合在一起的教材,但它不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教材的简单压缩.而是根据法律文秘专业的岗位需要提炼内容的组合。其五,注重体例的独特性。为了方便学生学习,本教材在每章中设置了学习目标、本章小结、实务训练(示范案例和习作案例)、复习与思考,每节设置了导入案例,教材的最后还附有主要的参考文献,便于学生查阅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