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案例的研究虽然不断深入,高质量的案例研究作品越来越多,但总体上看,案例的开发与研究尚处于研究方法比较单一、研究内容比较浅显的“初级阶段”。各级法院的案例研究与应用工作参差不齐,需要总结、规范、提高和升华。尤其需要从有利于全体法律职业共同体应用的角度,从服务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立法活动、司法实践的需要出发,借鉴法治建设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相关经验,充分运用法院在案例研究与开发方面的天然优势,创新案例开发的方式,加大案例开发的力度,提高案例开发的水平,全方位地发挥案例对审判工作的指导作用,对法学理论创新的启发作用,对完善国家立法的促进作用,对起草司法解释的支持作用,对宣传法制的教育作用,对化解纠纷的示范作用等。因此,我们要从多个方面多个视角挖掘案例开发和使用的深度,既可以按照案由、罪名、条文、主体、情节等多方面进行分类和研究,以方便法律职业共同体和社会公众对案例的学习与使用;也可以按照案例的普法价值、历史价值、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和综合价值等进行分类和研究。还可以视情况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编辑体例等。对于指导性案例的案例指引、裁判要旨、要点提示等,还可以单独编辑整理成集,以丰富司法理论与服务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