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罗·H.弗里德曼,哈佛大学文学学士、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现任Hofstra大学法学院教授,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合同法》、《律师职业道德》和《合同和侵权的研讨》等。Freedman教授被《哈佛法律评论》形容为“律师的律师”,被《纽约时报》誉为“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先锋”,其著作是全美大部分法学院的必读书目,同时在中国、日本、加拿大、英国、波兰、印度等国出版。他入选了《全美名人录》、《美国法律名人录》和《世界名人录》。阿贝·史密斯,耶鲁大学文学学士、纽约大学法学博士,现任Georgetown大学法学院教授。译者简介王卫东,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国际MBA项目兼职教授;拥有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杨百翰大学比较法硕士学位,并曾先后在密执安人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任访问学者;拥有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曾就职于全球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Sidley Austin(盛德)芝加哥总部;著有《兼并美国》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