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响编译撰著的“美国经典案例选读”系列中的第四本学术专著。给学术专著作序的人,应当是相关领域中的权威专家,至少也应该是在该领域中有相当功力的学者,而我无论怎样都算不上法律学术圈内的人。尽管自己曾在北京大学、密歇根大学和西北大学均读过法律、且一直以法律谋生,工作中也处理过不少国内和国外的合同实务,但让我为这样一本大部头的美国合同法专著作序,实在惶恐。只因作者一再诚恳相托,只好从命,若能有助于读者对本书的研读,将是本人莫大的荣幸。美国合同法作为美国普通法的一部分,是以判例为基本法律渊源的,在各州判例的基础上编订的《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二章便体现了这些判例所形成的合同法基本原则。在美国法学院学合同法,主要是通过判例来掌握合同法原则的适用条件及其限制。从浩如烟海的案例中选取典型判例汇编成集并翻译成中文,在学法律的中国人中,长期坚持而卓有成效的大概就只有李响了。两年前,李响送给我一本《美国民事诉讼法的制度、案例与材料》,当时我便对他这份说不出有多辛苦的工作产生由衷的敬佩。今天当他把这部巨著搬到我面前的时候,听着他眉飞色舞地说起他经年熬夜写书过程中的点滴乐趣,不由使我记起唐太宗在“大唐三藏圣教序”中形容玄奘寻求圣教、编译典藏的献身精神的赞语“诚重劳轻,求深愿达”,今天用其来形容李响做学问的平和心态,并无虚饰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