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所有权为船舶物权的基础与核心,既具有财产所有权的一般属性,又具有特殊性。受制于物权立法和理论的发展,目前,我国船舶所有权理论研究较为薄弱,立法还很不完善,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还存在较为模糊的认识,并带来了航运实务和海事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船舶所有权法律制度研究》主要从法律制度上对船舶所有权进行研究,在充分考虑到我国物权法体系的一体性、船舶所有权的特殊性的基础上,对船舶所有权制度中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以建立与我国物权法体系相协调的船舶所有权制度,完善船舶所有权立法,为航运实务和海事司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船舶所有权法律制度研究》共分七章,第一章具体剖析了船舶所有权的构成,提出了船舶的界定因素和所有人的认定标准,并针对我国国有航运企业船舶在国外被无辜扣押的事实,尝试了国有航运企业船舶所有权的建构思路;第二章分析了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的立法模式,针对目前船舶物权变动存在二元立法模式的现状,在具体分析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模式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基础上,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船舶所有权登记习惯以及船舶交易安全的需求,从体系化的角度,提出了船舶所有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建议;第三章研究了发生船舶所有权变动的具体形态,提出了建立船舶善意取得、沉船所有权和无主船舶取得等立法建议;第四章研究了程序上的船舶所有权登记,区分了实务中存在混淆认识的船舶登记和船舶所有权登记,探讨了建立完整船舶所有权登记程序的设想和构造,并针对《船舶登记条例》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第五章提出了公法对船舶所有权限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性和程序性的一般准则,具体分析了船舶没收、船舶强制打捞、船舶强制报废和法院拍卖等公法行为对船舶所有权限制的界限,以及对船舶所有人、其他船舶权利人利益的影响;第六章研究了船舶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提出了船舶建造中存在建造中船舶、建成船舶和移交船舶三种状态,并具有不同法律属性和所有权归属;第七章分析了方便旗船的所有权安排和利弊,提出了我国航运企业对其合理利用应当把握的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