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玉,字叔嘉,男,1933年11月24日出生,湖北省枣阳市人,我国著名的化学家、教育家、教育改革家和社会活动家。 1956年3月8日加入共产党,1957年7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武汉大学化学系,后留校任化学系助教,先后晋升为讲师(1964)、副教授(1982)和教授(1985)。1962年1月,赴前苏联科学院攻读副博士学位研究生,曾担任留苏研究生学生会主席。 1966年4月被任命为武汉大学副教务长,1973年3月被任命为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1977—1979年任国家教育部党组成员兼高等教育司司长。1981年7月任武汉大学校长。在任校长期间,倡导民主自由的校园文化,尊重学生的志趣与选择权,提倡自学,围绕着教育体制和教学制度,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如学分制、主辅修制、转学制、插班生制、导师制、学术假制、贷学金制等,从而拉开了高等教育改革的序幕,其教育改革举措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在化学研究方面,从事金属有机化学研究,曾与人合作出版学术著作3本,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0多篇,多篇论文获得优秀成果奖励。 在教育学研究方面,主要是研究高等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和创造教育理论与实践,先后出版了12本著作,发表了300多篇文章,其中多部专著和论文获得一等奖。 自1986年起,被选为第22和23届化学会理事,终生化学会会员。1978年当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为全国第十届和第十二届党代表大会代表。是中共湖北省委第十和第十一届省委委员,武汉市第十届人大代表。 1985年5月荣获法国总统最高荣誉勋章,1987年11月荣获日本东洋哲学学术研究奖章,1993年荣获英国剑桥名人中心颁发的20世纪银质功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