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两件事情颇为轰动:一是中国多个厂家的多个批次奶粉被检测出三聚氰胺,引起中国公众普遍愤慨,也引发国际社会对于来源于中国的食品的安全性的普遍担忧;二是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并有演变成经济危机的危险。这两件事情都和科技以及法律有一定关系:前一件事情印证了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那就是科技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给人类带来福祗,也可能给人类造成危害,因而法律必须对不良技术的应用和技术的不良应用作出规制。不良技术指的是技术本身对人类有害,比如伪造货币的技术,计算机病毒等;技术的不良应用,指的是技术本身既可能对人类产生有益影响,也可能产生有害影响,当它被用于危害人类的用途时,就是技术的不良应用。三聚氰胺用作奶粉添加剂即属于技术的不良应用。第二件事情引发了关于规制金融工具应用、加强金融监管的议论,更重要的是,它也显示了当前全球经济发展对于科技创新的依赖程度: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资本、劳动力、资源等要素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已经退居次要地位,影响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科技创新。刚刚结束的这一轮美国经济的增长,很大程度上是由信息技术的发展带动的,由于美国近年来技术上没有重大进展,难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因而经济面临滞涨甚至衰退的危险。或许,法律如何促进科技发展,是比法律如何规制金融活动更值得思考的。由于美国是诞生拜杜法案的国度,对于法律如何促进科技发展的问题,人们有理由期待它给出令人满意的答卷。当然,应该给出答卷的不仅仅是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