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问题上有客观正确的答案吗?当法律争论呈现道德问题时,司法判决能够做到客观吗?这样一些关涉客观性的问题,是现代法律理论论辩的中心。自1970年代以来,元伦理学己经形成了与法律哲学基木问题的联系,《法律和道德领域的客观性》则第一次将该领域丰富的哲学文献汇集成册。《法律和道德领域的客观性》也括七篇原创性论文,它们由世界上最杰出的一些道德和法律哲学家撰写而成。这些论文在法律解释和司法 判决制作的客观性问题上注入了一种错综复杂的哲学视角。它们在实在法和自然法的传统中探究道德客观性和法律客观 性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在关于道德客观性的基木问题上形成 了各种建设性和批评性的方法。其中探讨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是所谓客观性概念的“场域特征”,即是否有一种适合于道德规范的客观性概念,并在类型上有别于在科学和其他领域适用的客观性概念。从整体上说,《法律和道德领域的客观性》展示了对元伦理学领域鲜活问题的一种艺术水平的考察,并探究了它们与法律和裁判的理论形成 方面的相关性。布赖恩·莱特是位于奥斯丁的德克萨斯大学的“乔·A·沃桑百年纪念”法律教授、哲学教授以及法律和哲学项目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