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承认有法学天才,但的确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学习法学和从事法律工作的。在法治理念已经开始确立,法治社会已经成为理想、法学已经成为显学的今天,人们向往学习法学知识,希望成为律师、法官,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在此之前,有必要明确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律,法学与法律的职业与执业有什么特点与要求,然后再决定是否进入法学之门。客观的真实往往是,人们进入法学或法律时空之后,才发现其庐山面目。结果是对有些人来说为天堂,对有些人来说为地狱。喜者欢天喜地,悲者悔不当初。在现代法学热潮中,理性地进入法学之门,又顺利地成长为优秀的法律人才者有之。但误入法学时空或被潮水推入法律隧道的也大有人在。后者会迷茫,会沉沦,因此需要指引,甚至拯救。我们不是救世主,但我们希望能以“过来人”的身份对后来者做点什么,毕竟作为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有这样的一份社会责任,况且送人玫瑰手中留香,无论是对门外人,还是门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