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这是一段十分值得我们总结和记忆的历史。正是由于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法治的帷幕,国家由此走上了法治之路。30年来,社会主义法治之路虽然曲折艰难,但进步却是有目共睹的,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无论法学理论研究还是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这30年间,国家彻底改变了无法可依的局面,颁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以宪法为核心,涵盖七大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三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文革”期间被砸烂的公检法得以恢复,三大诉讼制度不断健全,形成了刑事司法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民事司法中坚持调解和判决结合原则,行政司法中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正在形成之中。法学理论研究逐渐摆脱了阶级斗争理论的桎梏,成为具有独立价值追求的一门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以探索当代中国法治之路为使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经过持续至今的五个五年期的普法活动,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显著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必要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