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兆春,男,1962年生,山东临沭人,中共党员。法学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山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德州学院等兼职教授。1987年7月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政治系“高校师资班”,留校任教至今。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学会及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法律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理学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学术委员、山东省法学会法律史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济宁市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山东省日照市仲裁委员会委员等。在理论上,主要对中国法律史学、法理学、教育法学及相关部门法学中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先后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部级项目、教育部国家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山东省厅等国家、省部、厅级科研课题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9部,合著、主编和参编著作、教材21部,发表专业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部被转载、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