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和政府确立的国家发展目标。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英明论断;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使我国的知识产权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上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06年1月9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提出要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并强调在这一进程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党的十七大(2007年10月15日召开,10月21日闭幕)重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到“科教兴国”基本国策的选择,再到“创新型国家目标”的确立,足见科技在当今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