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论
一、国内外研究概况
二、研究要点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要点
(二)研究方法
三、本书研究的意义
(一)学术意义
(二)实践意义
第二章 回避宪法判断的方法
一、源流与概观:比较法上的考察
二、必要性原则:宪法判断的“奥康剃刀”
(一)严格必要性原则
(二)相对必要性原则
(三)宪法判断的必要性:自限?还是界限?
三、适用法律判断回避宪法(违宪)判断的方法
(一)法律判断?还是宪法判断?
(二)法律判断和宪法判断的竞合:直接违宪和间接违宪
(三)最后救济规则
(四)赫克公式
(五)适用法律判断回避宪法判断的界限
四、通过限定解释回避宪法判断的方法
五、小结
第三章 合宪限定解释:回避违宪翔断的方法
一、有关概念的厘定
(一)合宪推定与合宪限定解释
(二)合宪限定解释与合宪解释
(三)合宪限定解释与回避宪法判断的法律解释
二、合宪限定解释的具体方法
三、几个有关的比较研究
(一)不同制度模式下的主体与对象
(二)各国的实践与发展
1.美国
2.日本
3.欧陆
四、关于合宪限定解释的争议
五、合宪限定解释方法的界限
(一)文意界限:文意的射程范围
(二)宪法审查机关功能分配的界限
(三)解释学循环意义上的界限
(四)一个特殊的界限——合宪限定解释不适用的领域?
六、合宪性解释与宪法权利的辐射效力
(一)事实判断的难题
(二)宪法权利的辐射效力
(三)基本权利作为防御权VS基本权利作为客观价值秩序
七、小结
第四章 结合宪法事实的判断方法
一、概念的厘定:社会事实、法律事实与宪法事实
二、宪法事实的类型
(一)司法事实和立法事实
(二)认知性事实和预测性事实
(三)“宪法规则事实”和“宪法审查事实”
三、作为宪法事实的司法事实
(一)司法事实的认定标准
(二)司法事实的重构
四、作为宪法事实的立法事实
(一)内容
(二)判断方法
1.立法事实认知方法
2.立法事实与审查基准
(三)立法事实审查的界限
1.权限分工意义上的界限
2.审查能力方面的界限
五、宪法事实的操控技术
(一)审查基准的强度
(二)审查基准强度的滑动
1.严格审查基准转化为宽松基准
2.合理性基准向严格基准的转化:合理性基准如何“咬人”
(三)宪法事实操控的限度
六、小结1
第五章 宪法判断的依据:宪法审查基准
一、审查基准概述
二、审查基准的技术性和规范性
三、在裁判规范和行为规范之间
(一)行为规范vs裁判规范
(二)在裁判规范和行为规范之间的互动
(三)宪法审查基准的规范领域
四、审查基准对解释命题的保护
(一)宪法审查与宪法解释命题
(二)为何保护解释命题
(三)如何保护解释命题
五、小结
第六章 文面判断的方法
一、明确性原则
(一)宪法依据
(二)明确性的判断基准
1.一般理性人的判断标准
2.合理告知
3.约束自由裁量权
4.明确程度的要求
(三)与过度宽泛理论的区分
(四)不明确性的违宪阻却事由
1.使法律明确化的成本过高
2.立法是一个利益妥协的过程
(五)合宪限定解释的转化
(六)我国宪法上的规范依据
二、过度宽泛理论
(一)依据
1.畏缩效应
2.选择性适用
(二)对过度宽泛理论的限制
1.实质性过度宽泛
2.无合宪限定解释余地
(三)适用范围
(四)更小限制手段基准与过度宽泛
三、小结
第七章 法令全部违宪和部分违宪
第八章 适用违宪的判断方法
第九章 宪法判决的方法
第十章 结论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