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建筑节能的主管部门
1.1 民用建筑节能与公共机构节能
1.2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3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1.4 主管部门的职能
2 建筑节能技术服务
2.1 工作目标
2.1.1 节能中长期规划对建筑节能的要求
2.1.2 “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目标
2.2 政策和市场激励
2.2.1 新建建筑节能
2.2.2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2.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2.4 其他
2.3 工作步骤和工作内容
2.3.1 新建建筑节能
2.3.2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2.3.3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2.3.4 其他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2.4 服务机构资格
2.5 主要节能标准
2.5.1 新建建筑节能
2.5.2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2.5.3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2.5.4 其他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2.6 考核
2.6.1 考核要求
2.6.2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3 建筑节能投融资模式
3.1 投资主体
3.1.1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3.1.2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3.2 资金来源
3.2.1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3.2.2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3.3 现有财税激励政策
3.3.1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3.3.2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3.3.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3.3.4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
3.3.5 建筑节能服务机构
3.4 合同能源管理和清洁发展机制
附录1 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案例
附录2 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简图
附录3 建筑节能标准情况(2008年)
附录4 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