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主要规定了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的范围;二是在明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寸四条规定的“其他单位”范围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认定;三是明确了医药贝勾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中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特别是对医生“开单提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贿赂行为的定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的犯罪对象及数额的认定;五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认定:六是区分了商业贿赂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七是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共同犯罪的处理依据。为帮助广大读者深入理解和掌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我们邀请长期从事治理商业贿赂犯罪研究的相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务界人士编写了《商业贿赂法律知识问答及案例分析》。《商业贿赂法律知识问答及案例分析》以知识问答的方式详细介绍了商业贿赂犯罪的基本情况.全面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对如何适用《意见》进行评析。我们期望通过《商业贿赂法律知识问答及案例分析》的解读和评析,能够有利于《意见》的学习贯彻,有利于办案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准确查处类似案件,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