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专员制度比较研究》首先界定基本概念,考察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的起源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最新发展,并对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诉求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接着,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和地区,即瑞典、丹麦、芬兰、挪威、英国、法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对其行政监察专员的任职资格、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职责范围、权力界限等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比较分析,并研究和阐述行政监察专员制度与议会监督机制、司法救济机制、行政机关内部救济机制的关系,从中总结出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的独特品质及其无可替代的地位,也对如何建构这些监督救济机制之间的协调互补关系进行论述;最后,根据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在世界上的迅速发展之势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本书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的基本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