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反倾销法经济学研究——以农产品反倾销为例》新著比较明显的创新主要有三点:(1)引进国外前沿理论,用经济学视角分析法律问题的边缘学科分析方法——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应用于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研究,是选题和研究方法上的一个较大创新;(2)通过中美反倾销立法比较研究,发现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标准存在审查标准过严、法院的权力过大等问题,建议借鉴美国做法,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将商务部有关反倾销案件的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标准的规则制定权从人民法院收回,并由全国人大以法律形式确立像美国一样的较为宽松、明确的司法审查标准,这样的解决方案有重要的政策咨询价值;(3)通过反倾销的博弈分析,发现美国既想加强反倾销的有效性,又担心别国以其之矛,攻其盾的矛盾心理,提出了我国应该挥舞反倾销大旗,通过“以打促谈,打谈结合”的多哈回合反倾销规则谈判策略来赢得谈判优势,对我国参加多边规则谈判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