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成立四周年来,《刑法论丛》的出版逐渐规范化、定期化,并已在刑法理论界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刑法论丛》第19卷共载文18篇,内容涵盖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政策等刑法学科诸多领域。本卷特设。犯罪构成理论专栏”,收录了6篇相关文章。其中,高铭喧教授在其“对主张以三阶层独罪成立体系取代我国通行犯罪构成理论者的回应”一文中指出,不应漠视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所具有的现实合理性,部分学者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指责带有很大的曲解成分。马克昌教授的“简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一文分析了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从古典犯罪论体系到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目的犯罪论体系再到现代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的发展,指出这些犯罪论体系虽然各有优点,但都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赵秉志、王志样的“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历程与未来走向”一文就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历程进行了专门探讨,指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应当以中国现有的通行犯罪构成理论为主导,适当吸取其他犯罪成立理论模式的合理因素。莫洪宪、彭文华的“德、日犯罪论体系之利弊分析”一文从方法论、认识论和模式论等角度对德、日犯罪论体系的利弊进行了有价值的分析。此外,本卷收录了下面一些优秀成果:马荣春、周建达的“为社会危害性概念的测法学地位辨正一一兼与陈兴良教授商檀”一文主张,社会危害性概念的刑法学地位应被定位在刑法学的基础范畴。阎二鹏的“共独本质论:基于‘个人责任’的反思性检讨”一文从个人责任的角度,提出共犯本质应当坚持行为共同说。詹姆斯·杰克布斯、塔玛拉·克莱皮特的“犯罪记录范围、用途和可获得性的扩张”一文分析了美国犯罪记录的来源、范围扩张、联邦犯罪记录数据库激增和获取犯罪记录渠道多元化等方面的问题,对我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单勇的“论犯罪学的研究模式”一文在分析我国犯罪学研究“现象一原因—对策”传统模式和“关系犯罪学”新兴模式的基础上,主张在基础理论研究层面和犯罪治理实践层面对两者进行科学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