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是公民个人法益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人身权利是人从事正常生活不可缺少的基础,是从事社会、政治活动的必要前提。只有人身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人们才能享受和行使其他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交往等权利和自由。如果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人应该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等权利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行使。同时,公民的民主权利又是人身权利的有力保障。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非法的侵害,是中国刑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受到了真正的重视和保护。新中国成立后,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被明确规定在国家历次制定的宪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