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犯罪又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及发生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条件,研究涉外犯罪因此又具有了其固有的、相对独立的目的,因而又不能简单地将涉外犯罪的研究归入刑法学、犯罪学或其他学科,也不宜简单地将涉外犯罪的研究视为国际犯罪问题研究的附属课题,这事实上决定了涉外犯罪研究边缘性、交叉性和综合性的理论特征。从理论上明确涉外犯罪研究这一特殊课题的学术地位,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涉外犯罪问题的综合性与复杂性,有助于进一步发现其中的基本规律和对应措施。涉外犯罪问题既是一项理论的课题,更是一个实践的命题,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运用显得尤为重要。虽然,打击和制裁涉外犯罪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但研究涉外犯罪却不能仅仅局限于法条的注释与运用,不能将依法办事仅仅建立在法律解释的层面上。对于涉外犯罪的研究来说,理想的方法是采取综合性、边缘性的分析手段,以期全方位地分析其生成、发展和蔓延的一般规律,分析涉外犯罪与社会变迁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涉外犯罪,更应当深入分析其行为特征和社会危害的特殊性,更应当着重分析其调查、处理、预防和控制的一般方法。与其他法律命题的研究一样,研究涉外犯罪同样需要坚持理论紧密联系实践的原则,重视涉外犯罪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必须将实践的需要当作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必须始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思想准则。换一个角度来说,研究涉外犯罪问题切忌空泛的夸夸其谈,切忌盲目的事务主义,切忌不加分析的拿来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