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间接证据概述
第一节 间接证据的涵义
一、间接证据的定义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依据
三、间接证据与情况证据的异同点
第二节 间接证据的分类
一、以间接证据形成的时间为标准——大陆法系侧重的分类方法
二、以间接证据的形式为标准——英美法系侧重的分类方法
第三节 间接证据运用的历史变迁
一、古犹太法渊源——间接证据完全排除时期
二、传统普通法时期——间接证据限制使用时期
三、现当代——间接证据普遍使用时期
第四节 对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这一分类方法的争论及评析
第二章 间接证据与诉讼证明制度
第一节 诉讼的本质与真相发现的方法
第二节 神示证据制度与间接证据的运用
第三节 法定证据制度与间接证据的运用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形成与特点
二、间接证据在法定证据制度中的地位与运用
第四节 自由心证制度与间接证据的运用
一、自由心证制度的内涵
二、自由心证制度卞间接证据的地位及运用特点
第三章 间接证据的证明功能
第一节 间接证据对直接证据的印证与补证功能
一、直接证据在证明案件中的内在缺陷
二、间接证据对直接证据的印证功能
三、间接证据对直接证据的补证功能
第二节 间接证据独立证明案件事实的功能
一、间接证据在证明案件中的特点
二、间接证据独立定案的规则
三、间接证据独立证明案件的证明标准
第四章 间接证据的证明机理
第一节 间接证据使用中的经验法则
一、经验法则的含义及特点
二、单个间接证据评价中的经验法则
三、间接证据体系推论案件主要事实中的经验法则
第二节 间接证据使用中的逻辑推理
一、单个间接证据证明案件间接事实的逻辑推理
二、由若干间接证据组成证据体系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逻辑推理
第三节 间接证据使用中的概率问题
一、间接证据推论中概率问题的提出
二、概率在间接证据使用中的运用
三、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过程中概率与数学方法使用的有限性
第五章 间接证据与我国刑事诉讼证明
第一节 对我国现行诉讼证明模式的认知
一、关于对我国现行的诉讼证明模式的看法
二、关于我国应确立何种诉讼证明模式的看法
三、对我国诉讼证明模式的科学界定
第二节 我国现行诉讼证明模式下间接证据运用的现状
一、我国诉讼立法对间接证据使用的态度
二、我国诉讼证明实践中间接证据运用的现状分析
第三节 间接证据运用模式的合理建构
一、进一步确定与加强间接证据对直接证据的印证功能
二、确立间接证据独立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功能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