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评论道教,应区别其“广义”与“狭义”。就广义而言,它是指用“道”的哲学理论和将修道、得道的经验对不知“道”或向“道”的人们进行引导、教育、教化。就狭义而言,它是指将“道”的哲学理论的创始人加以神灵化,将“道”的哲学理论神秘化,将“道”的本质在宇宙不同时空层次的表现人格化;形成教团组织,有固定活动场所、职业从教人员、一个或多个神灵偶像崇拜对象、严密的组织形式、严格的戒律,有固定或非固定的(以固定为主)斋醮仪式活动,并积极发展教团组织,广泛吸引吸收信徒,进行引导、教育、教化的宗教形式。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广义的道教就像姜太公钓鱼——线曲钩直、不加诱饵、愿者上钩,因为它推行的教化是“道”的理;狭义的道教则像渔夫先于水中撒上鱼儿必定垂涎的饵食,然后鱼儿也就置身网中,推行的教化方式是寓“道”于相,即把“道”变成各种模式的相。这狭义的道教之比喻也适用于所有宗教。不过必须说明,这种比喻只是出于陈述的需要,而不表示褒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