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政研究所所长;兼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洪范法律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等、中国经济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2002年获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法国巴黎政治学院、瑞典隆德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等学术机构访问讲学。主要研究领域:宪政理论和实践,法制建设理论,人大制度和选举问题,关注社会问题。出版专著《一个人大研究者的探索》(2007)、《宪法精解》(2004)、《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四版)(1992,2003)、《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1999)、《国家监督制度》(1991),主编《中国走向法治30年:1978—2008》(2008)、《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2003)等著作,评论集《黑白圆方一法治、民主、权利、正义论集》(2003)、《夜阑烛火集》(2008),是许多重要报刊的评论专栏作者,发表论文二百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