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2008年8月该课程名称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等必修课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选修课。同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又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课新课程设置方案从2006级学生开始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遍实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考试内容的制定既要考虑国家对高层次人才选拔的要求,又要考虑高校本科教学和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2010年是全国高等学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教学的第4年,接受新课程教学的第一批本科生将于2010年毕业,其中部分学生将参加2010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因此,在2010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科中落实新课程设置方案充分考虑了考生的实际学习状况。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的精神,同时充分体现新课程方案的内容要求,经研究论证,2010年政治理论科考试内容的范围涵盖新课程方案的全部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以及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因考试范围较原“政治理论”考试科目的内容增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内容,为使考试科目名称与考试内容更加贴切,将原“政治理论”考试科目名称变更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是对考试范围、方法和要求的明确规定,是考试命题和考生备考的基本依据。2010年《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在总结经验、吸收专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了考查目标、试卷结构和考查范围,同时给出试题示例,供考生参考以熟悉考试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