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制宪首倡于前,浙江继起于后。后继者不乏其省,桂、川、苏、闽、粤、滇、赣等省,奋起直追,相继汇入省宪潮流。“夫处今日之势,做今日的人,要说是反对制定省宪,我敢说一句,假使这个人不是犯了神经病,是决计不会说这句话底。”当时的浙人制宪,真可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浙江省宪运动与其他各省,尤其是湖南省宪运动有着密切的联系。然而,浙省宪法反映了“浙人治浙”的现实与梦想,纠葛着浙人自治的利益与荣耀。军阀、绅阀、平民、知识分子,各色人物,抱着不同的目的,以宪法为旗帜,粉墨登场;阴谋、智慧、奸诈、武力,各种戏法,出于不同的动机,打着制宪的招牌,层出不穷。浙人制宪心情之急切,仅用不足3个月时间就起草并通过了《浙江省宪法》(世称“九九宪法”)。不久,该宪法陷入流产。半年后,浙江各县共起草宪法达100部之多,后来整理为“三色宪法”,其宪草之繁杂,程序之严密,堪称世界之最。未几,该宪法方案又归于泡影。但浙人制宪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越挫越勇,不到一年时间,浙人又制定了《浙江省自治法》,并最终把它付诸实施。但到此时,浙人的梦想已不再具有生存空间。国民革命的兴起,国家政局的剧变,依据《省自治法》所产生的浙江省自治政府,仅存三天就烟消云散了。浙江制宪旷日持久、进行激烈;宪法文本不断翻新、五彩纷呈,但最终都束之高阁。重读浙江这段色彩斑斓的宪政史以及宏幅巨制般的宪法内容,让人感慨万千,心存太多的遗憾与设想。近一个世纪前,浙人对宪法有着怎样的梦想与憧憬?他们在实现自己的梦想过程中遇到了什么样的障碍?他们梦想的破灭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样的经验以及思索?这都是本文始终关注的问题,在正式开始阐述这些问题之前,有必要先交代一下本文的基本思考路径及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