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国历史揭开了灿烂的新篇章。60年来,共和国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道路,从一个贫穷、闭塞和落后的国家逐步走向富裕、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每一步前进的足迹都留下了中国人民的智慧与勤劳。在这60年的发展进程中,教育事业也在艰难之中不断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业已初步建立,教育事业为提高我国国民素质,为中国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之时,国家经济极度落后,教育基础极其薄弱。当时只有20%的学龄儿童能够入学。为了解决世界上最多的学龄儿童入学,普及义务教育成为政府的长期发展国策。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的方针。之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普及教育。至1957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就达67.7 %。特别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实施义务教育成为政府的重要任务。1980年12月,政府下达《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在20世纪80年代基本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1982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中国开始步入依法推进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轨道。1985年5月《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把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作为“关系民族素质提高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件大事”。1986年4月12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7月1日施行。《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此开始正式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2000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1 %,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6%左右,我国政府提出的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顺利实现,用15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近百年的普及义务教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