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政勋,1967年9月生,陕西省洋县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8)、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7)、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8)。1988年至1994年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l997年至今供职于西北政法大学,历任讲师(1997)、副教授(2000)、教授(2003)、刑事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2006)、院长(2008)。出版个人专著《正当行为论》(2000)、《刑法修正论》(2001)、《刑法的正当性》(2008)、《犯罪论比较研究》(2009),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参与撰写专著、教材1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法的语言论分析”(2007)、省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文物犯罪研究”(2002)、“犯罪成立条件中的定量因素研究”(2007)、“改革开放以来的刑事审判研究”(200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