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英辉,1957年出生,河北人。法学博士,教授。1989年始,先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执行主任。2006年,作为“985工程”创新团队人员被聘为北京师范人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主要成果有《刑事诉讼目的论》(1995)、《刑事审判前程序研究》(2002)、《刑事诉讼原理导读》(2003、2008)、《刑事程序法功能研究》(2004)、《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2006)、《外国刑事诉讼法》(2006)。王武良,1962年生,浙江人。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85年于杭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到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02年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城《人民检察》、《浙江检察》等报刊发表论文十余篇。郭云忠,1971年生,河北人。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科研部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研究人员。2005年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南方周末》等报刊发表文章五十余篇,著有《刑事诉讼谦抑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