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很愿意与同行和读者分享本书提出的两个主要观点:第一,政府不要过分依赖扩面“新人”的缴费来解决“老人”和“中人”的隐性债务。短期内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迅速增加会大大缓解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但是,扩面“新人”的缴费在本质上不能替代政府的偿债责任,他们在缴费的同时也积累了未来领取养老金的权益。 如不提前制定对策,等“新人”开始退休后,养老保险的扩面潜力肯定越来越小,那时候如果爆发养老金支付危机,可能会对整个中国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所以,我国政府不能寄希望于依靠扩面“新人”的缴费来解决“老人”和“中人”的隐性债务问题。对于“新人”,则要建立起其缴费和养老金收益的自平衡机制。第二,我国政府完全有能力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根据本书的测算,通过制度内调整,缩小隐性债务规模,制度外压缩财政“越位”支出、控制不合理支出,就足以填补“老人”和“中人”的未来养老金收支缺口。另外,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为我国利用变现国有资产的收入解决养老保险隐性债务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政府应该有信心主动解决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