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村落社会和国家权力关系方面的研究,一直是20世纪以来研究中国问题的一项重要课题,如果不能理解中国的农村与农民,就无法根本性地认识中国的社会和历史。基本上,农村聚落社会,由于受到地区、生态、地理、人文传统,以及区域内部社会经济结构与功能差异的影响,而形成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宗族血缘共同体,而不同的聚落形态,则直接地影响了村落内部的权力机制和组织形式,导引着农村政治的未来走向。《村落空间与国家权力》首先研究了传统时代国家如何与基层社会互动的,在成文制度方面,国家行政权力的边陲是县级,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皇权仍然通过征收赋税、设立非官治管理机构(如保甲制)等途径影响乡村。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以体现族权的宗族组织为基础,以拥有绅权的士绅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乡村自治政治。国家一方面通过基层的机构设置来控制村落,另一方面还通过文化与信仰的网络来进行软约束。传统时代中,集权国家在治理乡村社会时,其意识形态提供采取一切统治形式的自由空间,集权国家取得绝对的优势地位,没有任何非国家的社会力量可以对它形成制约。但国家要严密统治乡村社会缺乏足够的资源,采取国家对乡村社会的部分管理体制,国家以控制乡村绅士,达到控制整个乡村目的。